第三百四十六章 一周的偶像 (一)(1 / 5)

纳凉特辑拍完,金泰浩这次没有着急的连夜回去编辑,毕竟现在并不着急,还有一期节目的备用,所以收拾完东西也就散了。

拍完纳凉特辑后的第三天,张澈再次去了MBC,这次不是为了无限挑战的事情,而是当初李彩琳去跟MBC谈的,打算在MBC-every1放送的节目《一周的偶像》终于谈的差不多了,张澈是代表自己的工作室前来跟MBC签订合同的。

最终的合作模式是张澈的工作室一次性购买MBC-every1一年的放送时段,节目制作费用由张澈的公司来出,拍摄人员可以免费使用MBC的拍摄团队,最关键的是广告收入还得跟跟MBC五五开。

说白了,MBC除了提供了专业的拍摄团队外,几乎什么都没有付出,还白白的拿走了时段的购买费用和一半的广告收入,这还是看在李明仁这个综艺局局长公子的面子上才谈下来的,否则的话MBC连拍摄团队都不出。

说是店大欺客也好,是客大欺店也行,谁让人家是电视台而张澈这边只是个小规模的工作室呢,人家没有计较你是否有实力做出出色的综艺已经不错了。也是因为张澈缺乏上层人脉的原因,整天都是跟PD,作家,搞笑艺人打交道,但凡张澈认识一个局长级别的人物广告分成也不至于五五开。

李彩琳对这个合同其实不太满意,但是架不住张澈觉得可以了,因为算了算,如果做到0.5%的话就能保本,要是做到1%的话就能赚上一笔了。《一周的偶像》这个节目比不上其他大型综艺,投入不大,又是付费频道,除非遇到《三时三餐》那种说不清楚原因的情况,否则能做到1%已经是很成功了。

7月中旬左右签订了合作协议,张澈这边就彻底动员起来了,按照李明仁的说法,希望能尽快拍摄尽早放送,这也符合张澈这边的利益,所以张澈连金泰浩那边的大型企划奥运特辑都请假了,全心全意的做好这个节目。

地方很好找,李明仁在MBC底下三层的停车场角落找了个地方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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