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二章: 夜总会(3 / 4)

相比以上的这些,韩立对司机大叔口中的庙街平民夜总会更感兴趣。

因为在这位司机大叔的口中,庙街那边不但有各种美食,还有唱戏的、唱歌的、占卜的、算命的、练气功卖药的.。

当然,在这位司机大叔的口中,最重要的是庙街、洛克道、旺角的街道上、楼房上公开张挂着很多彩色霓虹灯广告。

那些灯箱广告牌的标语非常的有意思,上面不但写着什么“泰*”、“南*”“金丝猫”、“金发碧眼”、“小*”、“住家少府”.等等。

这些广告牌上不但有明确的楼层、房号,而且基本上就在附近,找到广告牌几步路就能踏入你想要的那个房间。

这是什么情况呢?这件事最早要从1873年说起,那时候英吉利法定允许的公倡制度,只要纳税领牌,就可以合法的出来揽客,

不过到1935年的时候终止了这个制度,制度虽然被终止了,但是香江也明确、严格的做出了某些规定。

“任何处所有超过两个人从事那啥行业的,统统被视为那啥的场所。”

不过上有政策、下有对策,既然港府规定不能有两个人,那就一个人单干呗。

于是流传香江好多年的一楼、一凤就这样诞生了。

因为有两条规定出现了这种情况,因此这种情况也被叫做161或者141。

凤姐、凤姑的名头很快就传了出去,不过港府不管这种情况。

因为没有法规支持,那就不能说这种行为是违法的,所以差馆的差人也不会抓这里面的人,无论你是买家、还是卖家。

到了六十年代,很多凤姐为了凸显自己,更好的给客人指路,她们把窗户全都漆成了绿色,因此在那个年代这种凤楼也被大家称为“绿色.寨子”。

当时这种凤楼基本上都集中在湾仔的谢斐道,

不过房租是凤姐们永远绕不过去的一道坎,七十年代后期,湾仔谢斐道这个凤楼汇集地,要进行改道、还有一

举报本章错误( 无需登录 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