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05章 三权分立(3 / 5)

一时无法憾动人民党的执政地位,因此要约束它的权力,只能在国会上,所以以国民党为首的参政|党派和团体,推出一个约束政|府的法案,即《国会表决办法第十三款》:

针对政|府信任案,如果参、政两院都以过半数通过不信任案,则政|府应当解散。当然,这是在极端的情况下。

因为参议院对众议院的反制权,所以在《国会表决办法第十四款》里对于年度预算、政|府报告等关系到政|府施政能力测评项目,如果众议院第一次不通过,而政|府又强硬直接提交参议院表决,如果未获得2/3多数通过即被视为未通过,则政|府亦应当解散----

这是一个堪称杰作的约束政|府办法,即执政者想强行推行一项决策但没有获得民意,他必须要冒着丢乌纱帽的风险…

人民党普遍不愿意有这么一个紧箍咒罩在头上,但是张汉卿立主同意这两条款项。

一个没有约束的政|府,迟早会破坏“三权分立”的平衡,成为一个极权的政|府。这两个条款,虽然看起来可能会打击政|府的权威及限制政|府的权利,但从长远来看,又何尝不能限制政|府的决策人员弓虽女干民意、而不是成为像后世所唱的“人大点点头,政协拍拍手”的微弱监督能力?

在其它一般议案上,均需按照先众后参的顺序、经两院过半数通过即可成行。

在修宪上,需经参、众两院各2/3多数同意方可通过;如果第一次提案未获通过,5年内不得再提出同等议案----这样做,已经基本上确立了人民党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在政治的领导地位。

宪法已经规定了人民党作为执政|党的种种优势,当然在修宪上予以设立高门坎。在这种情况下,万一后代仍守不住人民党的优势地位,那也只能说明这个党已经根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了,活该被淘汰----再好的制度都经不起败家子来折腾。

国会选举同样是每5年一届,议员任期无限制。

政|府架构则是以国家|主席为主权象征,代替之前的总统。只是名称的改变,国民党也没作过多反对,但是当人民党给出的国家|主席选举办法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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